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开展打击和取缔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行动安排
  (一)部署排查阶段(5月16日-5月25日)。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本方案做好排查准备工作;2、工商、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工商所、派出所的作用,与各村、社区紧密配合,逐户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本辖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等基本情况,并做好排查统计工作,确定重点打击的目标。
  (二)集中行动阶段(5月26日-7月30日)。1、根据排查摸底掌握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情况和案件线索,制订集中统一行动的时间、人员、组织领导和行动计划;2、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配合,在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集中开展打击传销统一行动;3、教育、司法、金融、通信、商务、宣传、劳动社保、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合力,实施大规模的集中打击行动,解救、教育受骗人员;4、民政部门负责受骗人员遣返工作;5、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召开公审大会,督促传销人员现身说法;6、宣传、电信等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打击传销的强大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各种媒体发布警示通告,曝光典型案件,通过宣传车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现场咨询解答,对查获的参与传销人员集中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深刻揭露传销的欺诈、害人及危害社会的本质,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让传销组织活动无立足之地。
  (三)检查总结阶段(8月1日-8月30日)。1、对集中统一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将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予以推广;2、进一步建立完善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3、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布置下段工作。
  五、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和取缔传销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增强打击传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要认清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把打击传销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出成效。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贯彻落实“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明确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打击传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按照市政府的整体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对打击传销活动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负责人,要依规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本次专项行动在政府的牵头组织下,以工商、公安机关为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紧密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传销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抓捕传销头目、解救人员,快侦快破大案要案;检察机关、法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切实做好传销案件的批捕、移送起诉和审判工作,对影响恶劣的传销大案要案,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的帐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进入校园;民政部门要做好传销人员的劝返工作;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打击传销舆论氛围。同时,各县市区在专项行动中还要充分发挥社区和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使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积极参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清查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监管,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