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坚持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校培训教育为主要阵地,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学习现代经济、科技、社会管理和法律等知识。
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发挥“浙江论坛”等各类报告会、读书会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切实增强干部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努力把理论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决策和能力。
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专(兼)职讲师团、干部理论教育和形势教育宣讲团等作用,广泛开展理论和形势政策宣讲活动,探索媒体理论宣传的有效形式,组织编写通俗理论读物,办好“社科普及周”和“人文大讲堂”,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积极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研究工作,抓好青年学生特别是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坚持省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和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推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结合浙江实际,努力形成一系列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推进“浙江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精品文库”建设。以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系列研究,研究和回答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研究和回答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五)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宏观管理体制。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管理机制创新,坚持以项目为纽带,以首席专家为龙头,加大对人才和精品的激励力度,建立健全富有活力的运行机制。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民间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的发展。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支持力度。
加强优势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扶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着力培育具有浙江特色的优势学科,形成传统优势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共同发展,在一些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的学科体系。建立一批省级重点研究基地,重点扶持一批具有重大创新意义、对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有重大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研究项目。进一步推进文化研究工程,完善运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加强与大院名校的合作,形成一批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六)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活动、重大事件等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北京奥运会、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等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政策,充分发挥基地的教育功能。继续实施浙江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全面开展浙江省革命胜迹普查、保护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革命纪念地和历史文化遗址、博物馆、纪念馆等的重要作用。
大力弘扬浙江精神。坚持用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鼓舞斗志,大力弘扬浙江人民善于创业、勇于创新的精神品格和文化传统,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创新、宽容失败挫折的社会氛围。深化对浙江精神的研究,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浙江精神。进一步探索典型宣传的新形式、新载体,大力宣传优秀党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英雄人物、优秀浙商代表、先进职业技工和民间创意名人群体等体现浙江精神的时代人物,深入开展“浙江骄傲”、“风云浙商”等重大典型宣传活动。
(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切实加强公民诚信、社会责任、科学精神教育,促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针对影响社会文明的突出问题,重点组织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和文明出行、文明旅游、节约资源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信用浙江”建设,开展“爱心浙江”系列活动,组织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市民公约、社区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健全以学校为龙头、家庭为基础、社区为平台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精品工程”、“阵地工程”、“净化工程”、“绿网工程”、“帮扶工程”等五大工程,实施实事项目。建立督查与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和传播推介,推进少儿频道在全省落地。关注农村和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城市困难家庭未成年人的权益。深入实施农村“春泥计划”行动。
(八)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对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建立完善文明城市复评机制,争取在2010年前,全省所有县以上城市(县城)基本实现文明城市(县城)目标,创建一批示范文明城市。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每年重点扶持欠发达地区50个文明社区的创建。启动并推进文明县(市)创建工作。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置、污水集中排放为重点,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乡风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繁荣农村社区文化。修订完善文明村镇创建标准体系,切实提高文明村镇创建水平。加强对农民的形势政策、思想道德、民主法制、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深化“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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