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提高科技服务水平。认真贯彻全区科技大会精神,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积极研究科技创新配套政策,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科技进步责任考核制度。大力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易懂易用和见效快的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各类产品的技术含量。重点加强藏医药业、高原绿色食品业等特色产业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为我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大力培养农牧区基层科技人才。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技工作,启动科技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继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抓好科技示范乡村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广泛开展科普宣传。
(十六)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12个县综合文化中心、15个县新华书店和40个乡镇文化站。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完成“三大重点文物”维修保护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切实做好十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逐步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积极组织开展“迎奥运”宣传,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十七)认真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加强优生优育服务,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实施农牧区“一孩、双女”困难家庭扶助制度。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强化沙金全面禁采措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抓紧完善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争取规划早批准、早立项、早实施。全面启动“绿色拉萨”和青藏铁路、重点公路沿线、景区景点的绿化工程。重点加强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认真开展第一次全区污染源普查和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普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环境监测,严格环境执法。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动植物检验检疫,防止外来疫病和物种侵害。
(十八)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和“八荣八耻”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开展国情、区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加强以祖国历史、西藏与祖国关系史、新旧社会对比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弘扬“老西藏”精神和青藏铁路精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重视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藏学的繁荣发展。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巩固和发展双拥共建成果。重视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发挥自身优势,依法和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依法接受人大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的办复工作。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切实做好行政立法工作。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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