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藏政发〔2007〕26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区全面落实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十分关键的一年,扎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完成“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的要求,2007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青藏铁路通车运营的历史机遇,突出首要任务,推进新农村建设,继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狠抓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改善人民生活,又好又快地推进跨越式发展,努力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以内。
一、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着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农牧业和农牧区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牧区的范围,围绕“八个基本解决”的任务,切实解决农牧民最急需、事关农牧区长远发展的问题。继续以农牧民安居工程为切入点,按照积极推进、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安排6.21亿元,完成5.2万户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认真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建设,着力解决13个乡、96个建制村通公路和15万人用电的问题,解决30万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解决33个乡镇通邮问题,实现700个建制村通电话,碘盐推广人口覆盖率提高到52%,确保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治愈。
(二)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把增加农牧民收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构建农牧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推动农牧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力争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60元。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鼓励和组织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矿产开发、旅游服务、物资运输、农村公路养护、加油站经营等,力争劳务输出75万人次,收入9。5亿元以上。安排4000万元,加强对农牧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将进城务工农牧民纳入城镇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做好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加快培养农牧民经纪人和农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继续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大力拓宽非农产业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