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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

  (三)明确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制定职业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区职业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西藏和"科教兴藏、人才强区"的战略要求,深入贯彻《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服务。继续完善"在自治区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形成多元办学格局。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深入实施"四项工程"(即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抓好"四项改革"(即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路转变,推动职业学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强化职业学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切实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设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充分利用城市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城乡之间职业学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认真实施"四个计划"(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计划、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通过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壮大高等职业教育,夯实初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努力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一大批适应西藏跨越式发展需要的各级各类技能型人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符合实际、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到2010年,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4万人左右,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3万人左右,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2万多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1万多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进一步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每年开展3万人次的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努力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坚持为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大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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