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使西藏气象工作的总体水平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保障能力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使西藏气象业务、服务和科技现代化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同全国气象部门一道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二、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四)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建设。综合气象观测站网由国家级基础气象观测站网和地方加密气象观测站网共同构成,是国家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天气气候监测、预警、预报和预测的基础。要以发展卫星遥感应用技术为重点,充分使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多种新型观测手段和技术,建立和完善由地面、高空、卫星、雷达等组成的大气综合观测系统。要提高现有国家级各类气象观测站的综合观测能力,增强气象信息的实时传输功能。同时,要建设布局合理的地方加密自动气象站网,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县县有气象站,重点区域一县多站,以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要与农牧、水利、林业、环保、国土、民航、科技等相关部门积极合作,充分发挥气象站网和通信网络的优势,大力推进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实现部门间信息的有效共享。
(五)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要加强气象信息加工分析预报预测系统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的准确率。加强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不断开发与社会公众工作和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实现公众服务产品大众化、精细化、个性化。积极开展为重大经济、政治、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气象服务,建立覆盖广泛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进一步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要进一步拓宽气象信息发布渠道,有关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行企业要积极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六)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坚持趋利与避害并举,建立由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灾情调查和影响评估的能力建设,增强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气象次生灾害以及干旱、雪灾、雷电、冰雹、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有害气体扩散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气象部门要与农牧、水利、林业、交通、国土、民政、环保、卫生、旅游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发展专业气象服务,不断提高气象服务能力。
(七)强化农牧业及生态气象服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气象部门建立重大农牧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评估系统以及全区粮食和畜产品安全气象保障业务服务系统,支持气象部门建立和完善生态气象监测、预测和评估业务体系。开展农牧业气象产量预报、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重要农事活动和作物生长关键期预报。开展气候变化对农牧业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和应对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和生态建设效果评估,丰富生态监测服务产品,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特色农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