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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品牌强企战略的意见


  (九)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产品质量监督。继续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对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支柱企业,开展具有可比性的、分类管理的行业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并对外公布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检查的产品目录由市政府商有关部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市质监局与市经委制定。

  (十)加快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大资金、设备和人才的投入,集中力量办好一批省级和市级质检中心,为建设工业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体制,重点建设好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开展对农产品和食品的监督检测,确保人民群众都能吃上“放心食品”。规范质量检验、质量技术咨询、计量标准和工程设备监管等技术服务市场,避免恶性和无序竞争,严厉查处扰乱技术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鼓励技术机构之间开展人才、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合作,组建企业化的检测公司或集团,走市场化发展道路,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十一)加强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和建档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全市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对质量信用优良的企业予以表彰,并优先评价和推荐各类质量荣誉;对质量信用低劣的企业予以曝光,加强监管,促进其规范经营,避免其影响常德整体质量声誉。建立质量状况报告制度,产品质量未受到监督抽查的企业,年底要向所在地质监部门报告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国内外重大质量索赔事件的企业,要在1个月内向所在地质监部门报告。

  四、实施品牌战略,全力打造产业品牌
  (十二)加强品牌战略的宣传和研究。各新闻媒体要开辟品牌战略专栏,大力开展品牌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品牌、争创品牌、维护品牌,共同打造争创品牌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积极扩大对外宣传,增强常德区域品牌整体宣传效果。加强对打造产业品牌的理论研究,指导全社会正确实施品牌战略。

  (十三)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要引导企业家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积极进行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档次,做大做强做优企业,打响产品名牌、企业品牌和企业家品牌。企业家要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驾驭企业和市场的能力。

  (十四)加强品牌培育和发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订品牌培育规划,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列入规划的企业和行业开展创品牌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努力多创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产品,以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将服务产品纳入品牌评价范围,拓展品牌战略的实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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