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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部署此次专项行动中,要重点体现在一个“惠”字上,即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要通过“诚信计量进市场”,让老百姓能够买到足斤足两的食品;要通过“健康计量进医院”,让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情况得到准确的诊断和治疗;要通过光明计量进镜店,让人们的眼睛真正得到有效保护;要通过服务计量进社区,让人们的生命健康更加得到保障。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个“惠民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让老百姓能看到计量的作用,能体会到计量的温暖,能感受到计量带来的实惠。
  三、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各单位要按照省局《实施方案》中的职责分工和市局《关于进一步理顺和加强计量监管工作的意见》(青质监量字〔2008〕55号)的要求,进一步理顺计量管理、执法监督及技术机构在专项行动中的关系,形成相互配合、各负其责、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作用的计量监管体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各区、市(分)局计量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和帮助执法部门和技术机构按其承担的职能做好各自的工作。执法部门要主动配合计量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完成专项行动中的执法监督任务,加强与技术机构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并将日常执法检查掌握的信息及时报送给计量管理部门。
  计量技术机构要配合计量管理、执法部门做好计量监管和执法工作,及时完成辖区内的检定任务。市计量所要积极配合基层局,特别是当地无计量技术机构的基层局开展专项行动。基层计量技术机构要注意将日常了解和掌握的被监管对象信息及时反馈给计量管理部门,提高专项行动针对性。
  四、突出重点,分步推进
  此次专项行动从2008年7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分七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7月1日至7月20日)
  市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徐国启副局长担任(成员名单见附件2),并适时举行此次专项行动的启动仪式。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对专项行动做出具体部署,及时启动该项工作。各单位应于2008年7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市局计量处。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一是各区、市(分)局要集中力量,根据专项行动的目标,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等逐一调查核实,摸清基本情况,并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分局对其在用的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备案。在此基础上,要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健全辖区内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基本信息档案,于2008年8月5日前将电子版信息档案报市局计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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