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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GB/T 15566.1-2007《公共信息导向设置与原则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 15566.8-2007《公共信息导向设置与原则要求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GB/T 15566.9-2007《公共信息导向设置与原则要求第9部分:公园景点》
  DB3702/T 094-2007《青岛市公共标识英文译法通则》
  DB3702/T 094.2-2007《青岛市公共标识英文译法第2部分 旅游景区景点、文化标识》
  3.对进入旅游景区、景点道路的引导用图形标志进行清理规范。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旅游局、)
  依据的主要标准如下:
  GB/T 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 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5566.1-2007《公共信息导向设置与原则要求第1部分:总则》
  DB3702/T 094-2007《青岛市公共标识英文译法通则》
  DB3702/T 094.2-2007《青岛市公共标识英文译法第2部分 旅游景区景点、文化标识》
  4.对购物场所的图形标志进行清理规范。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贸委)
  依据的主要标准如下:
  GB/T 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5-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5部分:购物符号》
  GB/T 15566.1-2007《公共信息导向设置与原则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 15566.5-2007《公共信息导向设置与原则要求第5部分:购物场所》
  DB3702/T 094-2007《青岛市公共标识英文译法通则》
  DB3702/T 094.3-2007《青岛市公共标识英文译法第3部分 商业服务业标识》
  5.对公路和城市道路的图形标志进行清理规范。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
  依据的主要标准如下:
  GB/T 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5566.1-2007《公共信息导向设置与原则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 15566.4-2007《公共信息导向设置与原则要求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DB3702/T 094-2007《青岛市公共标识英文译法通则》
  DB3702/T 094.1-2007《青岛市公共标识英文译法第1部分 道路交通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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