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断提高新型工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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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点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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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产业旗舰。
| 全面实施“5115”工程(5家企业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10家企业过50亿元),加大政策引导,提供优质服务,支持15家企业年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税收过80亿元。推动交通装备制造、有色冶金、化工、陶瓷、农产品加工、服饰六大产业集群优化升级。同时,加强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发展汽车、风电装备、航空工业、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过100亿元的新产业群。
| 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市发改委
| 市“5115”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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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产业布局。
| 继续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整合现有工业园区,明确发展定位,延伸产业链条,鼓励优质资源、优势企业向特色园区集中,把园区打造成为区域经济的核心增长极。
| 市发改委
| 市招商局、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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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新格局,2012年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60%。
| 市企业发展促进局
| 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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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扶优扶强,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促进大中小企业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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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区位交通优势,更加注重提升三产业,将芦淞市场群打造成在国内更具影响力的服饰市场,带动完善三产业基础设施体系。
| 市商务局
| 市发改委、芦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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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打造以炎帝文化、红色教育、工业文明为核心的精品旅游线路,努力把株洲建设成为区域性物流中心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 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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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产业活力。
| 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加强专利保护和品牌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力争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55%。
| 市科技局
| 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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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才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创业兴业,保护创业成果,充分聚集各类创业资源,激活各类创新要素。
| 市人事局
| 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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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成果,帮助在株洲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搞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市发改委、市企业发展促进局
| 市劳动和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电业局、市自来水公司、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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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内对外开放,抓好招商引资,扩大产品和劳务出口,不断提高经济外向度。
| 市招商局、市商务局
| 市发改委、市外侨办、市贸促会、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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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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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市提质扩容。
| 树立规划龙头地位,继续完善城市总规,抓紧制定各类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增强规划的执行力、约束力。引进国际一流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理念,着力建成一批有品位的标志性工程、标志性建筑,打造有影响的标志性建筑群、标志性区域。加快更新提升河东老城区,致力让老城区的面貌明显改观。积极拓展云龙新城、武广客运株洲站、东大门、凿石山、新马、枫溪、渌口等“七大片区”。
| 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 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城投公司、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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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市配套功能。
| 建成石宋大道、新塘路、田心立交、东环北路等重点工程,规划建设铁东路等主次干道。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开辟城市第二水源。进一步加强城区水系建设,改善湘江水质。
| 市建设局
|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投公司、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城市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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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长株高速、武广客运专线,推动长株潭城际轻轨、融城大道尽早开工,积极参与长株潭客运公交化和公交同城化,方便群众快捷出行。
| 市交通局
|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城投公司、有关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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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 以创建工作为总揽,加强城管综合执法,完善城管环卫设施。加大对企业、学校、车站周边和“城中村”、集市等脏乱差治理力度,改善市容市貌。
| 市城管局
| 城市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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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强社区建设,增强服务功能。
| 市民政局
| 城市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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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城管体制,提高管理绩效。着力提升市民素质,调动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 市城管局
| 城市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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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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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基础建设。
| 抓紧建设对县域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衡炎、界茶高速公路,建成网朱等11条干线公路,加快公路通乡达村入组步伐,着力打造快速交通圈。
| 市交通局
| 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路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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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强以水库除险保安、渠道防渗、农业综合开发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全面解决农民饮水安全问题,扩大农村自来水覆盖面。
| 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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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
| 市电业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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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农村广播电视事业,提高通信传输质量。
| 市广电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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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村庄规划编制和村容整治力度,进一步抓好以退耕还林、水土保持、能源开发为重点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 市农办
| 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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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步伐,全市城镇化水平提高到55%。
| 市建设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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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县域经济水平。
| 积极做强做大县域经济,尽力帮助解决资金、项目、土地、人才、技术等方面的难题。稳定粮食生产,引导和支持集约种植、规模养殖,壮大优质米、竹木、肉食、油脂、果蔬等五大优势产业。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打造特色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业比较效益。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200亿元。支持城区工业向县域延伸,推动县域优势产业集聚发展,逐步形成以高效农业为基础、农村工业为主导、休闲观光和流通服务业为重点的县域产业发展新格局。
| 市农业局、市农办
| 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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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 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健全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农村金融、土地流转、粮食流通、集体林权等各项制度改革。
| 市财政局
| 市农办、市教育局、市金融证券办、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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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农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 市农办
| 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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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农民素质工程,大力开展务农技术培训和务工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民,促进乡风文明。
| 市农办
| 市劳动和社保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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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
| 市民政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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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推进生态株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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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委、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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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环保投入。
| 多渠道争取环保项目资金,实施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奖励办法,引导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投入。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委、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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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城市建设资金向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倾斜,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城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国家标准。
| 市财政局
| 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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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项目准入。
| 坚决做到五个“一律不批”,即超过污染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的项目一律不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老污染不达标又上新项目一律不批,不具备治污能力、没有排污容量的项目一律不批。同时,对违反环评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坚决依法停建、停产、关闭。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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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环境整治。
| 严格环保绩效考核,推行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严格实施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放许可证制度,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市区空气质量提高到二级,湘江株洲段水体水质保持三类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加快清水塘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区建设,将其打造成能耗低、效益高、环境好的“样板区”。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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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
| 建设城区绿化景观带,治理开发内湖,改造内港,完善公园设施,形成生态景观体系。建成一江两岸四港风光带(湘江,湘江两岸,建宁港、枫溪港、白石港、霞湾港)。改造提升炎帝广场,拓展完善天台公园。
| 市建设局
| 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广电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环保局、城市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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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植树、护绿工作,城区一半以上为绿地,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
| 市园林绿化局、市林业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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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 市国土资源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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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调发展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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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文化提升战略。
| 建设以和谐为取向的城乡文化,培育文明风尚,丰富群众生活,增强全市人民的凝聚力。大力挖掘工业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力作,壮大文化产业,净化文化市场,让全市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 市文化局
| 市发改委、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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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强市。
|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高水平发展义务教育。做强做优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打造成为城市的名片、招商引资的品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都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 市教育局
| 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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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覆盖城乡。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努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和妇幼保健水平。
| 市卫生局
| 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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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其他各项事业。
| 统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 市人口与计生委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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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认真做好老龄工作。
| 市民政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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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 市体育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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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科技馆等公共服务设施。
| 市科技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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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才工作,建设人力资源强市。
| 市人事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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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意识。
| 各县市区
| 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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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妇女儿童、民族宗教、市志、档案、新闻出版等其他事业加快发展。
| 各县市区
| 市妇联、市民宗局、市志办、市档案局、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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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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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 统筹城乡就业,突出做好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的就业工作,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城乡青壮年无业人员的就业培训和指导。鼓励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2.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积极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
| 市劳动和社保局
| 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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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 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完善系统的运行机制、合理的筹资机制和高效的扩面机制,健全社会保险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力争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面均提高到80%。
| 市劳动和社保局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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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调高城乡“低保”标准,做到应保尽保。
|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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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廉租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水平。
| 市房产局
| 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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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扶贫、助残、慈善等事业。
| 市民政局、市残联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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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 严格遵照有关法规,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严格执行市场食品检测制度。依法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市商务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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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
|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 市公安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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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安全生产防控体系、救援体系和应急体系,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 市安监局
| 市应急办、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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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数字株洲”管理系统,积极推进电子政务。
| 市政府办
| 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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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市应急办
| 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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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 市司法局
| 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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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及时、合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 市信访局
|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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