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每周少开一天车。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每周少开一天。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务员要带头示范,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择自行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出行。
(四)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
(五)减少电梯使用。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六)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路灯。在用电高峰时段,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射灯等要停止使用。各级行政机关、公共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
(七)普及使用节能产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节能灯、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各级行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
(八)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严格执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减少石油用量,保护生态环境。
(九)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过度包装,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使用无磷洗衣粉。
(十)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
(十一)培养自觉节能习惯。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避免使用大功率电器,坚持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两型办要会同市经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推广“两型”生活方式,并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这一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节能措施,建立推广机制,明确责任,把推广“两型”生活方式的各项任务分解,做到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