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泉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泉政文〔2008〕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荣洲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黄岩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寇富衍 市贸易发展局局长
陈贻萍 市供销社主任
成 员:
陈小宝 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水湖 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诺民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蒋文博 市贸易发展局副局长
戴全福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卫红 市建设局副局长
陈大庆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王晓雄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李祖国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黄 华 市环保局副局长
柳 璟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文强 市供销社调研员
徐坤荣 市国税局副局长
蔡纪平 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开基 市工商局副局长
苏子卿 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丁金潮 丰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赖清正 洛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文成 泉港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林天虎 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洪于权 晋江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吴顺情 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辜惠钦 惠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许锦青 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余永坚 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文胜 德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岳平 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贸易发展局,具体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日常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召开成员单位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协调、处理、通报再生资源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办公室主任由蒋文博副局长兼任。
二○○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