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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正副市长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4、督促本地新闻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

  5、督促在株各高校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分管工业)
  1、推广《株洲市企业效能监察实践与探索》中刊载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2、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纠正企业改制中不落实有关政策、损害职工利益的问题,督促开展厂务公开工作;

  3、督促市交通局开展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

  4、督促市劳动局加强社保资金的管理使用,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5、督促市安监局抓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6、督促市药监局认真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

  7、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开展效能监察;

  8、督促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副市长(分管城建)
  1、积极推进城市建设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

  2、探索和完善市本级招投标管理体制;规范和完善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

  副市长(分管城管政法)
  1、主抓全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2、督促市公安局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赌行为,严格审查党员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把好因私出国护照发放关口;

  3、督促市城管局协助有关单位完成在城区大型主干道设立廉政公益广告牌等工作;

  4、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副市长(分管商务涉外)
  1、督促市外事办加强对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执行公务走因私渠道出国(境)、以学习考察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切实做好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证照审批、资料管理和出国境期刊信息数据库;

  2、督促开展对重点招商项目的效能监察。

  副市长(分管金融)
  1、督促、指导全市金融体制改革;

  2、督促各金融机构依法落实金融帐户实名制;

  3、监督金融部门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4、督促各金融机构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和腐败案件。

  副市长(援藏)
  1、抓好我市援藏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其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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