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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济南市对口支援擂鼓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济南市对口支援擂鼓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8〕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设立对口支援擂鼓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构的通知》(济普发〔2008〕44号),现刻制“济南市对口支援擂鼓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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