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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意见


  二、“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努力创新发展模式,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两型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致力创造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必须始终坚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突出三个转变。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必须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举措,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3.致力改革创新。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必须致力于改革创新,着力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的创新,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积极探索产业发展、资源节约、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社会管理的新模式,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

  4.促进科学发展。建设“两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优化环境的辩证关系,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坚持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1.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市场体制进一步完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诚信得到提高;市场主体进一步明确,主体地位更加受到尊重。

  2.发展方式明显转变:由片面追求速度向注重效益转变;由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由资源消耗过重向资源节约转变。

  3.城乡环境明显改观:生产生活设施完善配套,环境更加宜居;自然环境得到保护,生态保持平衡;区域逐步融合,城乡发展更加协调。

  4.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优势更加明显;财政收入不断增加,财政结构更加优化;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更加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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