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2008年,全市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农民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确保8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掌握1-2门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或外出务工技能。
五、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16.抓好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扩大覆盖面。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补助标准,筹资500万元救助家庭贫困学生12000名。
17.加强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当增加农民个人缴费,规范基金管理,完善补偿机制,扩大农民受益面。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药品监管,新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7所。加大农村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优先在农村落实扩大免费预防接种范围的政策。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特别扶助制度。
18.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加快农村安居房、敬老院建设,新建安居房1000户,新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0所。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19.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力争完成488公里的通乡公路和1600公里的通村公路的改造。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完善扶持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城乡客运协调发展。
六、深化农村改革
20.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依法制止乡、村组织通过“反租倒包”等形式侵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行为。
21.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建立征地纠纷调处裁决机制。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提供建设用地。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2.抓好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支持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前提下,承包人有权依法处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