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
(株发〔2008〕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先导战略,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株洲,根据省委、省政府教育强省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建设教育强市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形成“体系完善、基础厚实、特色鲜明、社会满意”的教育发展局面,为推进株洲新型工业化、推动创新型株洲建设、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二)建设教育强市的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原则。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求。
--以人为本原则。坚持素质教育理念,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统筹原则。统筹城乡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实现教育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三)建设教育强市的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经过10年努力,教育发展水平达到全省一流,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市。
--主要指标。到2010年,全市3~5岁幼儿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6%以上,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和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8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标准;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与普通高中规模相当;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学历提高率达到80%,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2~3所职业院校进入“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2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3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个省级示范县级职业教育中心、5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以上,15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新增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以上。
到2015年,形成比较完备的学前教育体系,城镇幼儿园和80%的乡镇幼儿园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3~5岁幼儿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标准;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均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和办学条件,形成发达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所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3所省级示范性职业学院、10个省级精品专业、2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基本普及在职职工培训,职业教育的规模与结构基本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学历提高率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以上,15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以上,新增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