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抓紧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展,首先在部分县(市)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进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研究符合我市实际的法治政府标准条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受政府委托,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政府各部门要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参与行政决策程序,主动在行政决策机制中发挥作用;在行政管理方式改革上有所创新,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新型管理方式的作用,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政府立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必须夯实抓牢
4.准确把握政府立法工作原则。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省会城市的性质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下,制定具有济南特色的政府规章;正确处理政府立法计划与现实需求的关系,在统筹确定政府立法计划的前提下,着力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解决现实问题的政府规章;通过强化政府立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和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效能;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特别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规范政府行为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
5.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地位,严格立法程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逐步将立法听证等社会参与的方式方法规范化、制度化。对影响重大的立法项目,尽快启动委托起草和专家咨询机制,探索法制机构牵头、部门配合、专家参与的起草方式。坚持和完善政府立法后评估制度,每年选择部分政府规章进行研究分析,对实施效果做出科学评价。逐步探索建立法规规章译审机制。
四、规范性文件管理是确保法制统一的重要手段,必须大力加强
6.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在法定权限内制定规范性文件。要认真研究规范性文件内容,加强与文件起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和效率。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同级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