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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3.1.3 监测企业
  选择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副食品市场、综合超市等监测企业。
  3.1.4 监测指标
  监测品种的库存量、交易量、销售量、销售额、批发和零售平均价格、价格上涨指数、供求变化指数等为监测指标。
  3.2 预警
  3.2.1 建立预警系统在市场监测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科学的商品市场运行预警体系,加强对日常监测重点商品的监测和分析,分析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及时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并对市场供求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对市场异常波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按照市场供应波动程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分为4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1.1 Ⅰ级预警(市场供应波动强烈):突发事件在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来势迅猛,强度大,对整个市场造成严重影响,重要生活必需品供不应求,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发生群众性集中抢购,1周内个别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100%以上。
  3.2.1.2 Ⅱ级预警(市场供应波动较强):突发事件已开始波及,并造成了较大影响,市场供应情况出现波动,需求大幅度增加,1周内个别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以上。
  3.2.1.3 Ⅲ级预警(市场供应波动较小):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小,周边地区已受影响并有可能影响到我市,市场供应、物价出现波动征兆。
  3.2.1.4 Ⅳ级预警(市场供应波动轻微):我市周边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有可能会对我市的市场供应、物价产生影响。
  3.2.2 应急准备和防控
  根据市场监测、预警分析和生活必需品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情况,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分析市场异常波动波及的范围、强度、发展趋势。市场异常变化严重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应急防控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防控工作。

4 报告与通报

  4.1 报告及确认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区域、本行业内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综合评价,经调查核实、认为确已达到预警级别的市场异常波动后,在最短时间内提出预警和应急意见,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经市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关商品应急保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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