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奥运会期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质监特发[2008]34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奥运会期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奥运会期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奥运会期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国家总局《
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2008〕141号)要求及全国质检系统奥运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奥运会期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各方责任,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确保第29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13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全省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奥运会期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如下:
组 长: 陈国柱
副组长: 李党建
成 员: 柳江春 胡 智 程秋平
办公室主任(兼): 李党建
办公室副主任(兼):柳江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特种设备处。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一)严查、严管、严检。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质监局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赣质监特发〔2008〕32号)要求,结合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设区市局要将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为此项工作的重点,即重点对涉及奥运旅游的宾馆、酒店、车站、机场、游乐场、旅游风景区以及重要党政机关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危化品企业的承压特种设备,以及长管拖车、液化气罐车和汽车起重机等流动式特种设备,实施严格检查、严格检验、严格监管,做到“三个到位”,即百日督查任务完成到位、重点设备排查到位、重大隐患治理到位。
(二)实施重点监控,积极督促隐患整改。根据奥运会期间国内外游客流动频繁的特点及重要党政机关的特殊性,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工作情况,各设区市局要确定奥运会期间的重点监控单位和设备,并在奥运会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总局《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
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实施巡查和监控。确定后的奥运会期间重点监控单位和设备台帐(见附件1)于8月5日前报送省局。对其中不符合使用条件的,要积极督促其整改,8月7日前不能完成整改的,坚决予以查封停用;对其中符合使用条件的,要严格实施监控,并督促其在奥运会前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