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重设备事故的抢险救援由江西起重机械总厂和南昌铁路局南昌机械厂负责;
(6)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的抢险救援由南昌市人民公园和赣州宝葫芦农庄负责;
(7)客运索道(含缆车)事故的抢险救援由三清山索道公司和庐山含鄱口索道公司负责。
6.4 交通运输保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交通运输及管制的,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向省应急联动中心提出要求。
6.5 医疗卫生保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医疗卫生保障的,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向省应急联动中心提出要求。
6.6 治安保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向省应急联动中心提出要求。
6.7 物资保障
对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的物资需求,由承担相应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自行负责。
6.8 经费保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所需经费,按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9 社会动员保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社会动员的,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向省应急联动中心提出要求。
6.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的,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向省应急联动中心提出要求。
6.11 技术储备与保障
省质监局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本省的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的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等组成。
省质监局应组织专家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
专家组应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抢险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宣传教育
省质监局结合每年的“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和日常新闻报道,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电台、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宣传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常识。
7.2 培训
省质监局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和教育。
省质监局将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纳入操作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之一。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车辆等设备、设施。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根据特种设备本身的安全状况、使用环境、管理情况以及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社会影响等因素,通过评估、计算、分析,确定某一地区、某一单位,或者某一种设备在某一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活动。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质监局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后,报江西省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和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省质监局每两年或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省质监局负责本预案的日常管理,提出修订草案。
8.3 监督检查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省质监局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8.3.1 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3.2 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及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
联系电话:0791-8284818、8284816
传 真:0791-8284815
8.5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6 江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职 务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组 长
| 王 詠
| 8284577
|
副组长
| 陈国柱
| 8284599
|
成 员
| 李党建
| 8284818
13907099290
|
柳江春
| 8284816
13870881912
|
李 捷
| 8284828
13607912696
|
章志键
| 8284568
13607912348
|
李江生
| 8284628
13807092669
|
黄国品
| 8284101
13767062961
|
事故发生地的设区市质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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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 陈国柱(兼)
| 8284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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