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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二、搞好城市(镇)消防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城市(镇)消防规划编制(修编)、实施工作。张家界市消防专业规划的修编,以及武陵源区、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消防规划和1个示范镇(澧源镇)、4个重点镇(沅古坪镇、索溪峪镇、江垭镇、凉水口镇)消防规划的编制要在200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区县其余有城镇总体规划的建制镇要在2009年底前完成消防规划编制任务,无城镇总体规划的建制镇要根据现状制定近期消防工作建设目标。在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时,要及时对消防专业规划进行调整,在报批城市(镇)总体规划时,如果缺少消防专业规划或消防专业规划不合理的,上级政府不应审批。在城市(镇)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消防专业规划的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五)加强消防站建设。武陵源区要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水绕四门、天子山消防站建设。永定区要在2008年底前完成西溪坪消防站和模拟训练基地、天门山抢险救援消防站建设。慈利县要将江垭镇消防站、永定区要将且住岗消防站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力争“十一五”期间完成建站任务。

  (六)加强市政消火栓和消防车通道建设。消火栓建设要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建设及供水部门要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整好用。2008年底前,市、县城区消火栓安装要达到国家规范标准。同时,必须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开辟消防车通道。

  三、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七)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树立依法、文明执勤观念,创新执勤形式,扩大执勤范围,规范执勤程序,编制和演练执勤预案,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和应急救援演练,强化执勤保障,规范警务管理,全面提升消防部队的战斗能力和正规化管理水平。要严格执勤备战制度,保证人员和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要做到辖区情况“六熟悉”,强化在高温、有毒、缺氧、浓烟等复杂危险情况下的实战模拟训练;要深入开展灭火救援战术等研究,建立完善重特大火灾事故和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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