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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抽调环保客运公司未分配利润补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批复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抽调环保客运公司未分配利润补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批复
( 张政函〔2008〕100号)


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抽调环保客运公司未分配利润补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请示》(张经投〔2008〕62号)收悉。经研究,为缓解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矛盾,同意抽调环保客运公司未分配利润以补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并指定你公司代表市政府统一协调并完善股东会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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