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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张政发〔200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2008年是我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一年。为了组织和安排好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8年度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排计划

  2008年全市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30个,投资总规模1343496万元,2008年计划完成投资421388万元,按五个层次进行安排。一是交通能源通信建设项目9个,概算投资规模298719万元,2008年计划完成投资125711万元;二是城市市政工程建设项目11个,概算投资规模349303万元,2008年计划完成投资198403万元;三是工业产业项目2个,概算投资规模30674万元,2008年计划完成投资17274万元;四是社会发展事业建设项目3个,概算投资规模370000万元,2008年计划完成投资80000万元;五是前期准备项目5个,概算投资规模294800万元(详见安排附表)。

  二、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各项重点工程

  2008年是全面贯彻实施我市“三年有改观、五年大变样”建设纲要的关键一年。今年重点工程安排主要是突出规模、突出城市,投资规模均在5000万元以上,这些项目的组织实施,对我市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希望各级政府和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强市为目标,认真落实各自承担的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注重协调配合,搞好协同作战,突出重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高标准、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特别是省和国家有关部门在我市的4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事关全局,市直有关单位和工程项目所在区县要以大局为重,全力给予支持配合,搞好协调服务,确保其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市政府、区县政府项目,要争取更多的在年内正式开工建设或竣工投入使用,按进度计划不在本年度竣工的工程,也要力争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招商引资项目,要组织落实好工程所需建设资金,力争早日竣工投入使用。

  三、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制

  为了把今年的重点工程建设抓好、抓落实,市政府决定继续实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制。一是重点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管理,项目业主为该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管理全面负责。二是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确定重点工程项目设计、地质勘探、施工和监理单位。三是继续实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总调度、项目分管领导和项目协调责任人的领导负责制。市长赵小明为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总负责、总调度,常务副市长卢建国分管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其他各位副市长分别负责分管系统和战线一项或几项工程建设项目。同时,市政府安排一名副秘书长协管联系全市重点工程建设。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分别为各工程建设协调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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