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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桑植县“3·28”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给予表彰奖励的通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桑植县“3·28”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给予表彰奖励的通报
(张政函〔2008〕1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8年3月28日9时40分,由广东省东莞市开往重庆市开县的重庆市开州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辆大型普通客车行至桑植县两河口乡潭口村路段时,超越同向行驶的大货车过程中,与相向行驶的一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后坠入澧水河中,造成13人死亡、10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桑植县委、县政府果断决策,靠前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迅速投身抢险救援工作,紧急搜救转移受伤人员。由于救援及时,组织有序,处理得当,使事故伤亡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政府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大力倡导顾全大局、舍己救人的社会风尚,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桑植县一定物质奖励,并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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