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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全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全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沧政字〔2008〕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重点节能企业:

  “十一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市节能工作总体上呈现持续好转的态势,全市万元GDP能耗2006年下降2.33%,扭转了“十一五”期间能耗上升的局面,2007年又下降了3.81%,降幅同比提高了1.48个百分点。两年共下降6.06%,完成五年目标的30.3%,明显滞后于时间进度。现就具体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2007年各县(市、区)均未完成省确定的年度计划目标。18个县(市、区)2007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由高到低是:运河区4.2%,献县4.1%,泊头4%,沧县4%,新华区3.99%,任丘3.97%,青县3.96%,东光3.96%,河间3.88%,孟村3.88%,黄骅3.86%,南皮3.85%,海兴3.81%,吴桥3.7%,肃宁3.1%,盐山3%,沧州开发区和渤海新区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沧州开发区同比升2%,渤海新区同比升18.41%。

  其中能耗降低幅度超过4%的县(市、区)有:运河区、献县、泊头、沧县。

  能耗降低幅度低于全市水平(3.81%)的县(区)有:渤海新区、开发区、盐山县、肃宁县和吴桥县。

  18个县(市、区)2007年万元GDP能耗吨标准煤的绝对值由高到低是:渤海新区5.0072、运河区2.0118、新华区1.6994、开发区1.326、孟村县1.1631、献县1.1316、河间市1.08、东光1.066、盐山1.0282、青县1.0276、黄骅1.0191、泊头1.0176、沧县1.008、吴桥1.0015、海兴1.0004、南皮0.9904、肃宁0.8624、任丘0.8163。

  二、节能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我市节能重点企业2007年实现节能119513吨标准煤,完成“十一五”五年节能目标的19.93%;2006、2007两年累计实现节能量313151吨标准煤,完成“十一五”五年节能目标的52.22%,超额完成“十一五”年度计划指标。

  其中33家企业超额完成了年度节能计划,完成较好的前十位企业依次是:青县大地化工有限公司、沧州市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泊头市三井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唐山三友集团东光浆粕公司、河间瀛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三宝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天宇高科冶金有限公司、河北祥龙实业有限公司、中盐长芦沧州盐业有限公司、河北省东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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