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2008-2012)》的批复
(沧政字〔2008〕67号)
沧州市规划局:
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委托编制的《沧州市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2008-2012)》。现批复如下: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障家庭住房基本实现为出发点,按照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的要求,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活跃住房市场,实现住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住房建设规划范围与《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中确定的近期建设范围一致。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面积约为72平方公里,2012年规划面积约为76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9.38万套,总建筑面积843.4万平方米,其中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7.72万套,建筑面积628.68万平方米,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4.5%。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97万套,建筑面积118.3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1788套,总建筑面积9.38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四、要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积极发展普通商品住房,控制高档商品住房建设。形成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实现不同群体的梯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