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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转发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转发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8]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为促进全州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构建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格局

  (一)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在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成功兑换央行票据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农村信用社改革路子,充分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纽带作用,不断增强支农实力,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加快农业银行改革步伐。围绕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农业银行要抢抓改革机遇,合理设置农村网点,加大对特色农业、订单农业和农村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做好扶贫贴息、农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贷款投放工作。

  (三)拓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要改变信贷产品单一的现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综合开发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三农”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加大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的力度。邮政储蓄银行要认真分析农村市场的新情况,拓宽农村市场,做大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以及小额信用贷款的试点业务。

  (五)积极稳妥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经济互助组织等新型金融机构,引入竞争机制,激活农村金融市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瓶颈问题,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资金支持。

  (六)加强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农业保险范围,积极发展人身、种植、养殖以及农村合作互助等险种,增强农村抵御风险的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二、引导信贷投向,拓宽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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