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制订全市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网络互通互联、监管部门资源共享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实现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实时监控、药品安全的动态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做到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三)增加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加快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五、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一)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要建立健全行政监督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药品安全监督机制,畅通舆论和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资料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职能“三分离”制度和稽查、抽检、药品分类管理等制度,形成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运行流畅的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深化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监管资源,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监管执法力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实现无盲区监管。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对重点岗位干部实行定期交流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加强部门协作,提高药品监管整体效能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要严格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管理,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城镇社区医疗机构和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记录和质量管理档案,改善药品仓储条件,确保药品使用安全,促进合理用药。计生部门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制订计划生育用药用械目录。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在大众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虚假药品广告,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及时向社会曝光。公安机关要主动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加大涉及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尤其是对制售假药等危害性大的案件要及时介入依法打击。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药品安全新闻报道和安全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工作,注重正面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