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督促客运企业和场站完善、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把好车辆出站关,禁止超员超载车辆出站。督促运输企业在车辆醒目位置设置限员警示标志,设立超员举报电话,教育群众不乘坐超载车,提高旅客拒乘和举报超员的意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6.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地段的治理、监控巡查,对新建完工路段要迅速设置标志标线,对原有管养公路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缺失,立即补设。
7.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三关一排查”职责,抓好渡口、渡船、库区安全整治,打击非法船舶渡运活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和浮桥的现场监管,保证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
(三)市教育局
1.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并将中小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列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督促指导各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学习室,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实行“小黄帽”制度,坚持路队制,开展“小交警”活动。逐步建立教职工在上下学期间维持学校门前交通秩序、护送学生过马路的工作机制。
3.建立校车及驾驶员档案,严格校车安全管理。
(四)宣传、新闻单位
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五)市农机局
1.加强对拖拉机、农业机械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严格驾驶员的考试和发证工作,把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关。
3.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
(六)市建委
1.规划停车场地,合理设置公交站点。
2.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公司和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的管理、教育。
3.完善城区道路功能,合理渠化路口和交通隔离设施。
(七)市园林局
对路段妨碍交通视线的树木、绿化带进行及时修剪。
(八)市城管局
加强城市管理力度,清理非法占道,取缔马路市场。
(九)市工商局
合理设置经营摊位,取缔店外经营。
(十)市安监局
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并严格考核。
五、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