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三环路管理事权划分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2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三环路工程于年底前将全面完成,为了做好三环路建成后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管理权限,调整完善管理体制,现将三环路(含南北绕城高速桥下)有关管理事权划分通知如下:
一、接收绕城高速桥下的管理工作
省交建集团将绕城高速桥下地段管理权授权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所在区和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管理。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所在区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绕城高速桥下保洁、绿化养护、城管执法工作,严禁在桥下乱倒垃圾、乱搭乱建。由省交建集团和市规划局对绕城高速桥下空间利用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桥下空间利用实施行政许可,确保桥梁和交通安全。
二、三环路(含南北绕城高速桥下)道路保洁
(一)三环路(含南北绕城高速桥下)的道路保洁工作由市市容园林局总负责,各区、各开发区具体负责,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实施三环路(含南北绕城高速桥下)日常保洁。道路保洁费用由所在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承担。具体为:东、西三环按现有保洁分区继续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保洁;南北三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按各自辖区承担保洁责任,最终分界由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及时与各区、各开发区进行现场勘界确定,不得出现空挡。各区、各开发区要按照三环路规划和城市道路标准,为三环路(含南北绕城高速桥下)设置果皮箱、保洁员公寓、垃圾压缩站、公共厕所等公益环卫设施。
(二)由市市容园林局负责,按照保洁机扫标准,尽快督促各区、各开发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增购部分机扫车辆、道路高压冲洗车辆,所需费用按现行政策执行。
三、三环路(含南北绕城高速桥下)城管执法工作
各区、各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省交建集团参与,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对三环路沿线和绕城高速桥下进行日常执法管理,具体分界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要求执行,不得出现空挡。
四、三环路(含南北绕城高速桥下)沿线绿化及绿化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