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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2009年深化畅通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广泛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教育局、公安局和各区人民政府配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的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策划、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畅通工程“宣传日”活动,组织群众义务上街值勤,设立宣传站、散发宣传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全社会学习交通安全法、重视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的热潮。
  2.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公安局和各区人民政府配合,继续策划、组织和深入开展“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民交通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观念。
  3.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公安局、教育局和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制作一批宣传交通安全法的图片、漫画展板,在全市繁华大街、十字路口、中小学校和单位、社区巡展。
  4.市教育局牵头,公安局配合,共同组织人力,联合编写中小学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材料,下发到全市中小学校,通过主题班(队)会、讲座、讲演赛、漫画赛等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
  5.市教育局牵头,市关工委、公安局、团市委等单位配合,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维护交通秩序,争做文明学生”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6.市公安局与交通局联合,组织全市公交车、中巴车、出租车驾驶员和交警联合开展交通文明系列活动,交警与驾驶员携手共建,学法守法,相互理解,共创文明。
  7.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西安日报、晚报、市电视台、电台及驻市新闻单位,开办宣传我市深化畅通工程工作的专题、专栏,刊发宣传专版;及时有效地抓好深化畅通工程工作的采访报道,努力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有文。
  (三)加快路网改造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建委、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建发〔2008〕1号和2号文件安排,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西安市2008年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加快道路施工改造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交通服务水平。
  1.市市政管委会负责,尽快完成2007年度安排但未能如期完成的道路续建项目,配合2008年棚户区、大明宫、纺织城、东大街、解放路、大兴路、新行政中心、世界园艺博览会、经九路等地区城市综合改造和重点工程,加快红光路道路排水、世行综合交通改善项目等工程建设,形成级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络,缓解交通拥堵,确保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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