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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公务卡结算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公务卡结算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6月16日 粤财库〔2008〕2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今年1月30日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上财政部张通部长助理的讲话精神以及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粤财库〔2007〕18号)的要求,全省各地市本级必须于2008年内启动本地的公务卡结算试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重要意义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用于日常公务消费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作为非现金支付的结算工具,具有减少现金流量、提高支付透明度、便于监控管理等特点。建立公务卡制度,有利于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和加强监控管理,不仅是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公共财政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对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制度创新和推动银行卡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1月30日,中央纪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公务卡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推行公务卡结算试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确保本地公务卡试点工作顺利推行。

  二、推行公务卡试点的任务和总体步骤

  2008年,省级正式启动公务卡结算试点,同时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也要启动公务卡试点;2009年-2010年,按照“先试点、后扩大,先一级预算单位、后基层预算单位”的原则,在试点稳步推进、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级、地市级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到2010年底,省、市两级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有条件的县也可研究推广使用公务卡。

  三、扎实做好2008年公务卡试点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级市要及时出台公务卡试点方案及其具体业务操作规程,开发调试好公务卡支持系统,选定公务卡试点单位,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督促和指导试点单位、代理银行积极开展各项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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