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在奥运会期间危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自检自查阶段(8月20日前)。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进行自检自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8月31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整改,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检查,不留安全死角。

  (三)完善管理阶段(9月1日-9月底)。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反复检查,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涉爆涉剧毒案件、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危爆物品安全检查整治是做好北京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扎实推进,狠抓落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危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赵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温守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各一名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苏其富同志兼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整治责任。上下级行政部门、行政部门与从业单位、从业单位负责人与从业人员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检查整治不到位而发生爆炸、剧毒物品丢失被盗案件或涉爆涉剧毒案件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在矿点、社区、村庄、工厂和商店等重点区域,大力宣传有关危爆物品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对奥运会期间危险物品的特殊管制措施,并适时选择一些违法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和宣传报道,使群众了解危险物品的危害性,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爆涉剧毒案件,挤压犯罪活动空间。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工作的衔接,形成监管和打击合力。

  (五)信息畅通,及时报送。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人员专抓此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重大案件、重要情报信息要随时上报,严禁发生迟报、漏报现象。各工作组要将危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送市危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2891333)。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