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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在奥运会期间危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由市交通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交通运输工作组,对危爆物品运输环节进行整治,主要整治内容为:

  从事危爆物品运输的单位是否具备防火、防静电、防腐蚀、防辐射、防盗窃等性能的封闭式危爆器材专用运输车,并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有效《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从事危爆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持合法有效的《危险品操作人员许可证》上岗;从事危爆物品运输的单位是否存在超量运输行为,是否违反规定在奥运会期间向北京等赛区城市或途经赛区城市运输危爆物品;从事危爆物品运输的单位是否存在将炸药和雷管混装同车运输、将性质相抵触的危爆物品混装等行为。检查中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不再为其办理危爆物品运输手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由市安监局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建委、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剧毒化学品工作组,对涉剧毒单位进行整治,主要整治内容为:

  各县区涉剧毒单位登记备案情况;涉剧毒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生产单位是否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经营企业是否记录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剧毒化学品储存仓库防盗抢设施是否达标,或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24小时双人守护制度;是否发生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情况。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全部限期整改,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要依法收回已核发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收缴非法危爆物品,严厉打击各类涉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整治内容为:

  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爆炸等危险物品统一清查行动,对爆炸物品使用量大、非法制贩活动突出的矿区以及闲置场院、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重点部位要组织足够警力进行不间断、高频率的大清查,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危爆物品,并及时进行安全处置。要加大社会面监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对涉爆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严防涉爆案件发生。

  四、整治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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