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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


  市劳动保障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有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对困难群体的各项帮扶措施。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保持生猪生产稳定增长;扩大家禽、水产品规模化标准养殖,做好禽蛋、牛奶、水产品等主要副食品的供应工作。

  市供销合作联社:做好干鲜瓜果、干菜及调味品、土特产品等商品的流通。

  中石化南宁分公司、中石油南宁销售分公司:积极组织成品油货源,确保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严格执行各项价格政策。

  市监察局:加强对价格调控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内要围绕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做好相关工作。

  (三)建立考核机制

  对各责任单位调控任务落实情况,要加强日常督查和行政监察,将各责任单位调控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市目标考核范围,年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三、价格调控的实施措施

  (一)增强商品的市场供应能力

  1.大力发展生产。从生产的源头抓起,进一步增加菜篮子、米袋子、火炉子的商品生产和供应。认真落实支持发展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抓好粮食、蔬菜、生猪等商品的生产。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及时将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兑现给种粮农民;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措施,确保国家对能繁母猪的资金补贴和政策性保险按标准及时到位;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粮食生产基地、生猪集约经营、蔬菜基地等建设,增加农副产品的本地调剂,扩大供应渠道、稳定市场价格。

  2.完善流通体系。多渠道组织货源,加强产销衔接,与全国各类商品主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实现货畅其流,确保主要商品不断档、不脱销。

  3.建立健全粮食、食用油、猪肉(冻猪、活体猪)、液化石油气等主要商品的储备体系,保证我市粮、油、肉、气等主要商品供应充足,避免价格大起大落。

  (二)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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