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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开发
农用地耕地
全区合计950063003700760050002600 
一、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五十年大庆项目、产业转移项目、民生项目及地方公路网项目440029001680   我市范围内纳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五十周年大庆项目的可申请使用该指标,各县区的产业转移项目、民生项目及公路项目也可申请使用该指标。
二、国家审核通过的重点工业园区750500300   我市已经国家审核通过的高新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侨投资区、良庆开发区、六景工业园区、江南工业区、仙葫开发区等七个开发区用地经报区经委同意可使用该指标。
三、广西农垦集团公司18012075   广西农垦集团安排在我市的用地项目可申请使用该指标
四、自治区机动指标420300160   用于各地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项目
五、自治区下达南宁市掌握的指标7104702801150700450 
(一)中心城市500350210   具体安排的项目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南宁市2008年度中心城市建设用地于2008年2月14日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二)一般城镇村21012070    
1、已使用指标小计24.9553 24.8996 23.4553     
横县年产32万吨PVC、年产30万吨烧碱两个项目回建南局、周田新村项目24.9553 24.8996 23.4553    已预支使用
2、核减后指标安排185.0447 95.1004 46.5447    分解给各县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于2008年5月4日已由市国土局下达。
兴宁区1053500250250 
西乡塘区1053 
江南区1053 
青秀区1053 
良庆区1053 
邕宁区1053 
宾阳县10531007030 
武鸣县10531007030 
隆安县10531007030 
上林县10531007030 
马山县10531007030 
横 县00015010050 
机动指标75.0447 40.1004 13.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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