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过以村委会干部、村医生、村计生干部为主的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网络,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各县在60%以上乡(镇)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
4.每个村至少聘有1个以上食品安全协管员或食品安全信息员,并由乡(镇)政府建立花名册。
5.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档率达100%。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达100%。
6.乡村厨师建档率达80%以上,并对80%以上的乡村厨师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7.对80%以上的乡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率80%以上。
8.通过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避免或减少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提高对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县(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工作的开展,各乡(镇)政府必须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政府要和村委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二)精心安排,扎实推进。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方案要做到详细、具体,表格化。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分解到乡(镇)、村以及具体责任人。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责任到位、组织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创建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加大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送货上门经营活动和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小养殖场、小餐馆等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通过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创建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及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