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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协作切实做好地方税源控管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协作切实做好地方税源控管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08〕2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41号)的精神,进一步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及时把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税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切实做好地方税源控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地方税源控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调节经济、调节分配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地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加大源泉控管力度,控管质量和效率有所提高,为增强地方财政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我市当前的地方税源控管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到位,税收征管所需信息没有实现有效共享;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地税部门的打击工作缺乏司法保障,效果不明显;少部分纳税人纳税意识较为淡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协税护税的良好社会氛围未能普遍形成。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税、加强税控管重要性的认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税收漏洞,提高控管水平,全社会形成合力,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同步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各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大力支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地方税源控管工作,及时提供涉税信息。地税部门应与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联网,建立涉税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便于信息数据的传递与掌握。

  (一)地税部门与国税部门协作方面:国地税两局定期相互传递税务登记信息、共管户户籍、货运发票、汇总缴纳税款情况等数据,共同开展税收宣传、加强双定户管理;国税局定期向地税部门提供两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和稽查查补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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