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配合不够。部门牵头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主动协调不够,过于强调部门的职责,没有大胆指挥协调,部分项目责任单位也有等靠的思想,致使为民办实事项目遇到问题时,常出现没有单位出面协调的局面。
(三)部分县区配套资金落实较慢。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年初市政府确定的,大部分项目建设资金市本级也做了预算,但拨付资金要走固定程序,部分县区在市本级资金未到位时,有等待观望的情绪,致使部分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出现落实慢的情况,直接影响了项目的推进。
三、进一步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几点要求
2008年南宁市为民办20件实事,是年初经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依法审议通过的事项,也是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为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事关我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市政府形象与威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取信于民,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落实好实事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度前如期按质按量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
(二)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全市各有关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对推进项目过程遇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做到及时研究对策,并安排专人跟踪落实。
(三)密切配合,确保完成。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对项目手续办理、资金落实、项目实施推进等工作的协调力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征地拆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等工作。形成加快推进为民办事工作的强大合力,确定项目顺利推进。
(四)倒排工期,督促落实。当前是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关键时期,各项目牵头部门要倒排工期,按项目竣工时间表,抓好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做到项目有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要用身影指挥,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五)广泛宣传,接受监督。市属各新媒体,近期要加大对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意义,以及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着力报道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定期向社会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接受全民监督,营造共同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