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峰度夏期间有序用电的紧急通知
(忻政办发〔2008〕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受煤炭市场变化、运力下降等诸多因素影响,我省电煤库存持续下滑,多台机组因缺煤扎堆停机。截止目前,省调电厂中库存煤低于7天的电厂14个,容量1090万千瓦,占省调火电装机容量的49%;库存煤低于1天的电厂3个,容量260万千瓦,占省调火电装机容量的11.7%,发电出力严重不足。具体到我市最大负荷115万千瓦,而分配我市计划指标最低时仅为70万千瓦,负荷最大缺口为45万千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短期内电力供应紧张局面难以好转。当前正值电力迎峰度夏和奥运会召开的关键时刻,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农业用电,保障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重要单位用电及城市基础建设设施正常运行用电,保障为地震灾区生产和运输救灾物资的用电,保障重点优势企业的生产用电,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有序用电工作,充分认识到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狠抓关键环节,把有序用电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供电单位要认真研究和不断完善有序用电方案,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迎峰度夏期间的错、避峰方案的修订和调整工作,方案制订要严谨细密,分级细化,严格遵循“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和“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原则。认真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科学合理的引导企业避峰、错峰,“公开、公平、公正”调度。
三、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用电效率。要在全社会树立起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和合理用电的意识及政策导向,采取多种措施,科学引导用户调整生产计划,避峰检修,低谷生产,让有限电力发挥最大的作用。
四、严格按照产业政策要求,对列入关停的钢铁、焦化、电石、铁合金、水泥等高耗能企业,要坚决停止供电,实施依法关停;压缩直至停止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用电;对自备发电机组因缺煤停机,要等量减少其自备用电项目的用电负荷;对高载能企业所建的发电机组因缺煤停机,要相应减少其用电负荷的50%。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类企业的用电,对于政府因环保整治、隐患排查整治等原因明令关停的企业要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停电措施,保证保、限、停电到位;对于目前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和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客户在高峰时段和电力供应紧张时全部停产让电,只供保安电源;一般工矿企业用户全部参与错峰,带有用电项目的自备电厂,要严格按照规定允许的自备容量用电,严禁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