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忻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8〕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资产管理,促进我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增强政府管理土地、调控土地市场的力度,增加土地收益,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忻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李平社 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
秦新年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学英 市政府副市长
郝兴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霍富荣 忻府区区长
成 员:
高益民 市建设局局长
张高栋 市财政局局长
张晓琦 人民银行忻州中心支行行长
赵剑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贾 杰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月旺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月旺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