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忻州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领导组的通知
(忻政办函〔2008〕8号)
宁武县、静乐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现将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李平社 市长
常务副组长:
秦新年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
贾 真 市长助理
曹剑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炳升 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
姜银福 市经委主任
张高栋 市财政局局长
武恩良 市审计局局长
高益明 市建设局局长
张凤祥 市农业局局长
郝兴仁 市国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