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


  通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

  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协助工作,打击利用传销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

  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要加大力度创造无传销校园。

  商务、民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配合公安、工商机关查处传销行为;

  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新闻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建立无传销村镇、无传销社区;各村委会、居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以各种形式宣传传销的危害。

  三、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认识打击传销工作,要认识到打击传销不仅是治安问题、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领域的问题。要把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除恶务尽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扎实地做好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务必将宣传教育工作入脑入心,提高对基层干部、农民、学生等群体宣传的针对性,教育群众了解国家政策,做到知法守法,力争做到从源头斩断传销活动根源。

  二是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要实现公安、工商等部门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联动协作。全市实现执法力量联动,信息沟通,做到出击迅速、配合密切、打击精确。各级各部门要在“打”字上下功夫,“防”字上动脑筋,“联”字上做文章,公安、工商分工不分家,配合要密切,联手出击,并肩作战,要继续加大对传销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深的大案要案。要做过细的工作,深挖传销的头目,摧毁传销的网络。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优势,根除传销活动土壤。要组成由政府挂帅,公安、工商、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打击传销工作巡查队,进行全天侯巡查检查。对传销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姑息养奸,做到让传销者在忻州无藏身之地。各县(市、区)政府要与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层层签订责任状,决不能将辖区内房屋、场所出租给传销人员,使传销人员无立足之地。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管理和处罚力度。从暂住人口及房屋出租管理这个最初也最易解决问题的环节抓起,对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实行严格的管理,无论单位还是个人,只要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或场所的,一律予以严惩;对涉嫌传销人员一律不予办理暂住人口登记证。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