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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8〕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根据《山西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纪要[2007]46次)精神,结合我市打击传销活动的形势和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对忻州市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

  为进一步加大对忻州市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现对忻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07]91号)中成立的领导组进行调整充实,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杨绪全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王学英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乔晋田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齐鸣  市公安局局长

  秦晓峰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
  李海亮  市委宣传部副处报告员

  王东全  市综治办副主任

  魏广才  市财政局副局长、收费管理局局长

  张命槐  市公安局副局长

  栗玄政  市商务局副局长

  曹晋荣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忻生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成轩  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组长

  谷 彪  市国税局副局长

  班春生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裴昀惠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杜光明  人行忻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韩泰山  网通忻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周碧波  移动忻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科。

  二、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落实省政府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是: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对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和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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