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事厅、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民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鲁人发〔2008〕42号)
各市人事局、民政局: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号召,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全力投入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在抢险救援、灾民救助、恢复重建和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及拨付等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省人事厅、省民政厅决定,给予山东省民政系统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组和左永忠等28名山东省民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记二等功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和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再立新功。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承担起抗震救灾工作职责,为努力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开创全省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全省民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记集体二等功(1个)
山东省民政系统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组
二、记二等功人员(28名)
左永忠 济南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
于本清 山东省济南过军供应站办公室主任
马洪波 山东省济南过军供应站科长
于永良 青岛市三峡移民安置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刘 帅 青岛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成亮文 淄博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鼎礼 淄博市民政局政权科科长
李光辉 高青县民政局救灾科科长
左之军 沂源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良秋 潍坊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