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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厅、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民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山东省人事厅、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民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鲁人发〔2008〕42号)


各市人事局、民政局: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号召,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全力投入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在抢险救援、灾民救助、恢复重建和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及拨付等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省人事厅、省民政厅决定,给予山东省民政系统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组和左永忠等28名山东省民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记二等功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和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再立新功。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承担起抗震救灾工作职责,为努力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开创全省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全省民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记集体二等功(1个)

  山东省民政系统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组

  二、记二等功人员(28名)

  左永忠   济南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

  于本清   山东省济南过军供应站办公室主任

  马洪波   山东省济南过军供应站科长

  于永良   青岛市三峡移民安置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刘 帅   青岛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成亮文   淄博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鼎礼   淄博市民政局政权科科长

  李光辉   高青县民政局救灾科科长

  左之军   沂源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良秋   潍坊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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