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底前下列重点工业企业必须完成全面达标验收工作:
1、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2、忻州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3、静乐县发电厂
4、山西普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静乐电厂
5、同煤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
6、原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厂
7、山西鲁能晋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8、山西云马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9、保德县福利水泥有限公司
10、保德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1、保德县东德水泥有限公司
12、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
13、原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14、原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15、原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6、山西金洋锻炼高岭土有限责任公司
17、代县宏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8、繁峙县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9、定襄县水泥厂
20、五台县宏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1、五台山化工有限公司
(二)落实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
2008年6月底前,下列企业及设施必须实施关停:
1、忻州焦化厂
2、河曲振钢铁业有限公司2座高炉
3、繁峙县鸿洋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座炉
4、忻州城区所有粘土砖厂
5、全市所有不达标锅炉和无除尘设施的炉窑
6、没有建成污染防治设施的所有企业
2008年6月底前,位于忻台旅游线路1000米范围内的所有锻造企业必须完成搬迁。
(三)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督管理,大力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突出对进京车辆的环保检测,严把进京车辆环保关。
2、加大道路巡检力度。增强机动车遥感检测频次和强度,特别是对高速公路、旅游线路和进出市区的车辆进行重点监测,对高污染排放车辆采取有力措施,禁止其上路行驶。
3、加快忻州城区公交车的更新进度。五月底完成市内公交车的更换工作,坚决杜绝公交车“冒黑烟”现象的发生。
4、加强出租车辆的监管。市区所有出租车必须于2008年6月底前全部通过尾气检测,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上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