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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执法检查

  1.市、县要对城乡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批、备案及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包括规划的编制、修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是否符合资质要求,规划的审批和备案手续是否完善,城乡建设是否超越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是否办理规划许可或者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等。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不完善的方面进行完善;对长期形成的难以处理的违法建设,要借助此次活动,予以集中处理;对典型的违法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和曝光。

  2.市要对所属县(市)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学习宣传情况、城乡规划编制、实施情况,重点是随意改变经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及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包括城市建设是否超越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和新农村规划的编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新农村规划编制情况;对部分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情况。

  (三)总结评比

  要对全市开展落实年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所属县(市)开展落实年活动的情况进行排队,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进行通报批评。

  三、领导组织

  成立忻州市《城乡规划法》落实年活动工作领导组

  组 长: 乔晋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高益明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贾宝珠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

      牛大业  市纪检委副处级监察员

      靳 泽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贾 杰  市建设局副局长

      檀庆安  市纪检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组长

      郭培明  市建设局总工

  领导组下设: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贾 杰

  成 员:王福平、张振刚、张月明、贺志勇、张保平

  工作任务:负责落实年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起草有关文件、讲话,承办有关会议等。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檀庆安

  成 员:孔向阳、于雷、张存根、孙静、赵晓炜

  工作任务: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宣传材料的编印、简报的编发及对落实年活动的宣传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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