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8〕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忻州市《城乡规划法》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
2008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
《城乡规划法》)实施的第一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市将开展
《城乡规划法》实施年活动,为了扎实有序的开展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提高全社会及各级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对城乡规划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树立“先规划,后建设”的意识、依法编制实施和监督规划的意识、违法必究的意识;杜绝随意改变规划的行为、随意违反规划的行为、侵害公共利益和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行为。维护城乡规划的法律权威性与严肃性,保障特色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与内容
(一)开展
《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活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
《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市
《城乡规划法》知识竞赛,在《忻州日报》组织专版,宣传
《城乡规划法》。市、县利用新闻媒体、出动宣传车、街头宣传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大规模、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使全社会形成了解
城乡规划法、自觉遵守
城乡规划法、监督城乡规划执行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