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长治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的实施方案
(长政办发[2008]43号)
市直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进长治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关于推进长治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市政府组织建设了长治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确保这一系统顺利应用,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现制定长治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审批方式、再造审批流程、强化审批监管为核心,积极推进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 应用,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工作目标
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组成是,依托全市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库、政务大厅局域网、连接各部门数据传输网,搭建行政审批网络平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行政审批公众服务平台。工作目标是通过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实现“一门受理、资源共享、内外结合、协同办理”的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通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的现场、实时、全过程监控,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通过行政审批公众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下载、网上监督投诉等服务,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三、运行模式
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采取“统一受理、网上审批、全程监控、在线服务”的运行模式。
1、统一受理。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不得再在系统外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用户可在互联网上直接申报预审,需提供原始资料的,由审批窗口在预审后通知办事公众和企业;也可在市政府大厅及分厅审批窗口,交由工作人员录入申报。
2、网上审批。政务大厅及分厅窗口受理审批事项后,通过行政审批平台,完成政务大厅部门审批窗口与公众、审批窗口与部门,以及各部门审批窗口之间的数据交换、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实现网上审批,协同办理。
3、全程监控。依托审批网络和视频监控系统,监察部门对市政务大厅及分厅审批窗口进行现场监控和审批环节的全过程跟踪、监察。